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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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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 教育部不是規定老師不得沒收學生物品嗎?我考試時間忘記關靜音 寫到一半不明人士忽然打來我立即把該通電話掛掉 監考老師叫我交出手機 我就拿給他下課後監考老師把手幾拿給我們導師 我們導師 說沒收1個月 他說我已經有處理了就不給你記警告我手機是經過申請 導師,訓育組長(教官)都簽名上面有規定非緊急不的開機以免學生打電動傳簡訊,違者記警告乙次 校規是這樣規定的 我如果被記警告我只好自認倒楣 不過沒被記警告老師自行沒收我手機 還要1個月難道我有錯嗎!? 別人打給我是我的錯!? 如果是在學測那當然沒話說 不過我是在學校!!且是經過申請通過的!!已經不算是違禁品了。... 顯示更多 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 教育部不是規定老師不得沒收學生物品嗎? 我考試時間忘記關靜音 寫到一半不明人士忽然打來 我立即把該通電話掛掉 監考老師叫我交出手機 我就拿給他 下課後監考老師把手幾拿給我們導師 我們導師 說沒收1個月 他說我已經有處理了就不給你記警告 我手機是經過申請 導師,訓育組長(教官)都簽名 上面有規定非緊急不的開機以免學生打電動傳簡訊,違者記警告乙次 校規是這樣規定的 我如果被記警告我只好自認倒楣 不過沒被記警告老師自行沒收我手機 還要1個月難道我有錯嗎!? 別人打給我是我的錯!? 如果是在學測那當然沒話說 不過我是在學校!!且是經過申請通過的!!已經不算是違禁品了。 我不滿我們老師沒收我沒收手機 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他這樣算是侵占嗎? 更新: 我考試時一值放在口袋喔 那是響起 我直接按掛掉 我並沒拿出口袋 那是監考老師叫我拿過來 我才重口袋拿出來的 而且口袋是有拉鍊的 更新 2: 回覆#回答者:當歸ㄚ~ >有沒有想過老師可能是怕記過會影響你的升學 >可是不記你過 在考試中手機響起來又沒有任何處罰 >怎麼跟其他同學交代?所以只好收你的手機 >如果老師真要跟你槓上 他大可記你過再沒收你手機啊 跟你說吧! 怕記過會影響我升學 我小功跟嘉獎很多 所以我才想讓他記一支警告 而且他不記我是應為他怕被其他老師說話!! 每當教官拿警告單要給我們老師簽時 他就會跟那同學說:你這讓我很 更新 3: ↑ 為難我知道你要有面子我也要有啊! 你不踩到我的線我就不會踩回去 你看看這是甚麼老師 只顧及自己的面子 他有點娘娘腔 他很喜歡跟女老師聊天 我曾經聽過他們講話(不是竊聽) 我們老師就跟別的女老師在比 比才班的同學乖 誰好 誰棒 我們老師只顧及自己的面子 他還在上課期間說 你不踩到我的線我就不會踩回去 這是甚麼話 我們是學生 有些不懂犯錯 他就處罰台餐桶 罰台餐桶這我可以接受 不過呢值日生 一次罰 就是兩個月 更新 4: ↑ 還有罰志工 在我們班 值日生、志工 絕對沒有人想被罰 因為值日生 每結下課 不管板擦有沒有粉筆灰 一定要拿刷子去垃圾桶刷乾淨 明明沒粉筆灰卻要去刷 講太上只要有一點點 粉 我跟你講 值日升絕對完蛋 黑板一定要嚓的跟新的依樣 地板一片樹葉 一點點黑黑的都不行 ,至於志工呢就是只要我們老師想叫你做啥你就要做啥 常常叫我們抄考卷的答案在黑板,叫我們去搬東西,叫我們拿刷子 更新 5: ↑ 刷地板黑黑的(拖把拖的起來也要刷),等等等等 很多很多 只要是我們老師想叫你做你就要做 不然就慘嚕~ 會一值給你罰 好像跟他有仇視的 原來這就叫志工喔 我以前對所謂的志工都有誤解 我以前認為志工 是志願去幫助別人的 不過看來我錯了 所謂的志工應該是被人指揮做牛做馬 才是真正的志工 他還有其他處罰 就是 1個禮拜每傑下課都到他那去罰站 還有 體育課 電腦課 等等 我想現代學生應該沒有受教權了吧 我不怕跟我們老師槓上 因為大家已經忍不住了! 更新 6: ↑ 沒有人敢說話 我想總是要有人站出來 保護自身權力 不要讓自己的權力睡著了! 這是我的用意 平常同學有不滿 都不敢說 都要我間接跟老師說 難怪老師常找我麻煩 我願意為了大家的權力犧牲 我在所不惜! 更新 7: 懷念.... 嗟 我重來沒懷念過任何事情 國小也是 沒懷念過 也不想在 去想~

最佳解答:

違反一個人的自由意願,用強制力強迫對方做不願做的事,刑法上最輕的處罰尚有強制罪可供適用,強制罪規定在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主要是「以強暴脅迫之方法,使人為無義務之事,或者是妨害人行使權利」時,就符合強制罪的條件,法律保護一個人的自由意志,於外在足以觀之的是一個人的行動,於內是一種思想或者是一個想法,強制罪能保障一個人於外的自由意志,這也是很多人忽略的刑法條文之一,許多人不會因為一時的強制行為訴諸法律加以追究,不過當強制行為情況較嚴重時,事實上不該讓自己的權利持續「昏迷」,適時的阻止此種不法行為,會對嗣後更嚴重的犯罪行為達到預防的效果,不要淪為犯罪人得寸進尺的羔羊。 所以他們這樣作是犯法的~只是我們都不知道這樣也是犯法的~ 所以也還是犯了強制罪丫~ 其實現在都有規定,老師是不能沒收或搜學生的東西的。你在考試時手機未關機的行為,是可以用校規來處罰你,但是不能沒收你的手機的。 而老師的行為也不是侵占啦~只是暫時保管你手機一個月,他的行為是屬於我上說的強制罪~~~~也是可以提告的喔~~~~ 2007-07-10 21:06:16 補充: 如果你這個行為 ~大家都知道不論是任何考試都是不能帶手機的,違者是會依當時的考試規則處分的,而你是在校生理應接受校規處罰,雖是無心之過~

其他解答:

何不試試 向教育部部長求詢你想知道的答案? http://140.111.34.69/EDU_WEB/sendmail/send.php?open|||||我不是來解答的 我只是想說 就像幾位所說的 老師是不能沒收你手機的 可是你在考試的時候手機響起 是你有錯在先 而老師沒有記你警告 反倒是沒收你手機作罷 有沒有想過老師可能是怕記過會影響你的升學 可是不記你過 在考試中手機響起來又沒有任何處罰 怎麼跟其他同學交代?所以只好收你的手機 如果老師真要跟你槓上 他大可記你過再沒收你手機啊(老師不知道沒收是違法的情況下) 我不是來指責 也不是來騙點數 只是有些事情想通就好 2007-07-09 23:16:29 補充: 我國二的時候我的座位在教官是門口咧... 抱餐桶...我高中的時候 還抱超大那種垃圾桶... 我想怎麼說你也覺得是廢話 因為當初別人這麼說 我也當作是廢話 但是還是告訴你 畢業以後你會懷念的 呵~ 我國一國二每天都要放學留下來拔草 跟你的志工差不多吧... 有時候沒草拔了 還要去地下室 讓教官練柔道... 你補充的那些確實是有點嚴厲 只是針對你提問的主題 大部分老師都會這麼做吧|||||這不算沒收 沒收是永遠不還了 這只不過是暫時保管一個月 版主好像不是很在意被記警告 那麼就去跟老師講:甘願被記警告,請他把手機還你吧|||||法律上 當然是不可以沒收阿 我覺得可以跟老師求情拜託他環給你 不然就是跟他說 寧願被記警告 我也要拿回手機= = 再不然@@~ 就是自認倒楣囉... PS或許你們班有不喜歡你的人這樣捉弄你呢= =+|||||其實學校的考試都是很正式的咧,不能說覺得不是學測就無所謂,這樣是不對的喔,畢竟大家都在考試,你這個動作會讓人想歪以為你在作弊啊,然後雖然你申請了 可是上課期間當然也是最好關振動或關掉,給老師一個尊重、也給你一個安靜的上課空間,才不會分心說,沒收的部分你可以跟老師談一下,跟他說你是無心之過,麻煩他還給你,說到有沒有錯,是的,你有錯喔,考試規則就有明文規定嚕|||||老師是不能沒收你的手機 不過你是在考試中拿出手機 那就沒辦法746FFA66609DA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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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萱文悄稅陵貫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